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53/2023-00072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米山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28日 |
标 题: | 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米山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米政发〔2023〕20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2月28日 |
米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米山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米政发〔2023〕20号
各村:
为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批示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安委办有关要求,现将《米山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米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3日
米山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省、市安委办有关要求,全力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米山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集中力量对全镇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切实摸清底数和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治理范围
重点针对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从事服装、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电子、医药、肉食蔬菜水果和纺织、印染、印刷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以及监狱系统劳动习艺车间,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三、整治重点
1.建筑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已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后期是否未经审批擅自扩建、改建(含用途变更、内部装修等),违规改变使用性质。
2.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3.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及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门窗上是否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6.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7.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是否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动火审批、现场监护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8.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9.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10.对存在分租、转租的,是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巡查检查、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11.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单位员工是否达到“一懂三会” 要求,掌握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和报警、灭火、逃生技能;重点岗位人员是否熟练掌握与本岗位相匹配的消防安全知识。
12.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四、治理措施
(一)各村排查整改。各村分管副职和全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照整治内容,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逐一排查,排查情况统一填写《米山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附件2),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二)狠抓问题整改。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八个一律”措施,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即:对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堆放杂物、堵塞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等突出隐患的,一律要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指导加快隐患整改进度;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场所责令立即改正或者予以临时查封;对违规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一律予以清理拆除;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对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一律依法立即清理;对违规改变使用性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按要求整改;对分租、转租形成“厂中厂”,造成管理职责不清、消防管理措施落空的,一律集中约谈出租方和承租方,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落实政府挂牌督办,督促按期整改销案。
五、工作部署
排查整治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8日)。
各村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切实掌握企业数量、规模、性质以及消防安全等基本情况,建立底数台账和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多种手段,推进隐患问题整改和销案。期间,要集中查处、关停一批违法建筑、违规企业,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
六、工作要求
各村要深刻认识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会议决策部署,逐级压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加强指挥调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2月18日前,各村上报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