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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米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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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3/2023-0008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米山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28日
标      题: 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文物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米政发〔2023〕2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28日

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文物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28 发布机构: 米山镇人民政府

米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文物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米政发〔2023〕24号


各村:

近日,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露天煤矿发生坍塌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文物安全形势稳定,决定开展我镇文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安全是一项“归零”的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各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围绕文保单位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文物保护工程等文物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切实遏制各类文物安全案件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

三、排查范围

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文物安全防护工程施工现场等。

四、排查整治重点

(一)强化文物安全责任

各村要明确各文保单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各文保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七项职责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人承诺制等内容,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1.排查内容

(1)香、烛、纸、帷幔、酒精、杂草、木材、煤球等易燃可燃杂物是否清理;

(2)供配电设备及线路是否经过年度检测,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等;

(3)电梯、监控、报警器等特种设备是否正常;

(4)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且符合配置要求,疏散通道和应急救援通道是否畅通;

(5)有人员居住场所,火灾报警装置是否安装;

(6)是否存在文物损坏或被破坏的现象

(7)文物安全巡查台账是否完整;

(8)文物修缮工地动火、临时用电是否满足要求;

2.检查方式

各村文物网格员、文保员对辖区内的文保单位对标对表逐项进行自查。我镇督查组将不定期的对全镇文保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三)大力开展教育培训 

各村要认真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传贯彻活动,以先进思想理念武装头脑、指导文物安全工作。积极参加镇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文物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两个至上”“两个根本”的高度,充分认清行动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指导,高位推动落实。

(二)加强巡查。要加大检查力度,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全面排查检查,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事故。

(三)及时报送。强化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重点时段确保骨干力量在岗在位,通信时刻保持畅通,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处置及时,不得误报、迟报、瞒报、漏报。

米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