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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米山镇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3/2023-0033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米山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12日
标      题: 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当前农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字号: 米政发〔2023〕12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2日

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当前农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12 发布机构: 米山镇人民政府

米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当前农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米政发〔2023〕126号


各村、各有关单位:

8月份以来,我镇认真组织开展了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然存在管理盲区和风险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为深刻汲取“10•3”忻州市五台县豆村镇兴坪村意外窒息事件教训,要持续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排查整治,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农村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将农村有限空间作业摆在安全防范工作的突出位置进行推动落实,采取召开会议等有效方式,及时安排部署,把排查整治责任压实到组,传导到每家每户、相关企业(单位),对农村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排查、再整治。各相关科室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力量深入村组农户、企业一线开展督查检查,指导帮助排查整治农村地窖等有限空间的风险隐患,切实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

二、加强隐患排查,防范化解风险

10月底前,各村要对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及农户自用的菜窖、地窖、酒窖、化粪池、沼气池、酱腌菜池、冷库、储藏室、料仓等有限空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企、逐村、逐户排查摸底,建立管控台账,做到底清数明,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督促责任单位及农户及时采取隔离上锁、设置警示牌等防范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无责任主体但容纳空间较大的、有可能造成人员坠落的废窖池(坑)、废井、废砖窑等有限空间,由属地村作为责任主体采取设置警示牌、填埋等防范措施,确保防范到位。

三、加强警示宣传,提升防范能力

各村要认真落实《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米政发〔2023〕111号)文件要求,采取悬挂横幅、微信抖音、入户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农村有限空间作业内容、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力度,逐村逐户督促落实进入地窖、沼气池等密闭空间“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科学原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各相关科室要将农村有限空间作业纳入宣传培训重要内容,统筹各方资源,帮助指导各村、企业,组织村组农户、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掌握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定和防范措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农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米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