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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米山镇

米山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20-11-30 发布机构: 米山镇人民政府

米山镇人民政府设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1.负责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

  2.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

  3.负责财务、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

  4.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调协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

  3.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4.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平安建设办公室牌子)

  1.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乡管等工作。

  2.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 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 

  3.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

  4.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

  5.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规划建设办公室

  1.负责组织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乡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乡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2.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

  3.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

  4.做好乡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

  5.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1.负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

  2.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3.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4.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