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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石末乡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9/2021-0011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石末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8日
标      题: 石末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乡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石政发〔2021〕7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8日

石末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乡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28 发布机构: 石末乡人民政府

石末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乡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方案》的

通    知

石政发〔2021〕73号

各村、各企业单位:

当前,全年各项重点工作进入攻坚期,加之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行,企业生产愿望强烈、经营活动活跃。同时,随着气温逐渐降低,居民用电、用气激增,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叠加,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第四季度全乡安全平稳,乡政府决定在全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刻汲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紧紧围绕“十抓安全”的总体要求,立即组织在煤矿、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百日行动,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1月5日,为期100天。

三、组织方式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企业生产状况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自查自改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要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送行业管理部门。

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和监管责任,因地制宜制定本单位、本行业总体行动方案,开展百日行动,明确整治任务、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对监管企业进行一轮100%全覆盖检查。特别是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对居民住宅、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非法窝点(散、乱、污企业)以及民用燃气、火灾隐患、电动车充电安全等进行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期间,乡政府将成立专项督导组,对重点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占年度考核总分10%)。各部门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根据工作实际,必要时聘请相关安全生产专家参与隐患排查治理。

四、整治重点及任务分工

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制定本行业领域百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配合部门、工作职责、行动范围、行动内容。

1.安监站牵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的百日行动。包括危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艺安全、设备安全、仪表安全、电气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的专项整治;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的现场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风险隐患的专项整治。

2.交通办牵头组织道路运输行业的百日行动。包括“两客一危一货”企业,公路桥梁、重点路段以及农村平交路口、农村马路市场等农村交通领域的风险隐患的专项整治。

3.城建办牵头组织城镇燃气、建筑施工行业和农村自建房的百日行动。包括燃气管网、入户管道专项整治,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型公共场所燃气使用方面以及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社区燃气管网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农村自建房作为经营场所使用方面的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4.派出所牵头组织消防领域的百日行动。包括超市、农村居民区、“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风险隐患以及“打通生命通道”等方面的专项整治。

5.市场监管所牵头组织特种设备和餐饮场所的百日行动。餐饮场所餐桌违规使用丙烷、丁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二甲醚等加热卡式炉以及餐饮场所违规使用LNG杜瓦瓶行为的专项整治。

6.自然资源所牵头组织地质灾害百日行动。包括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危险区内的人口密集区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和重要交通干线、山区公路等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7.林业站牵头组织森林防火百日行动。包括重点区域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以及森林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整治。                                

乡中心校、文化站、畜牧站等相关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在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百日行动。

五、工作要求

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狠抓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全力推动百日行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对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百日行动中,各单位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并责令相关企业严盯死守,坚决防止事故发生。对全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期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进行一次“回头看”,强化整治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巩固大排查大整治成果。

百日行动期间,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百日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乡政府将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严肃问责。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