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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石末乡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9/2023-0007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石末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4日
标      题: 石末乡人民政府关于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石政发〔2023〕5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4日

石末乡人民政府关于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24 发布机构: 石末乡人民政府

石末乡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石政发〔2023〕56号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晋城市及高平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根据《高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高消安委办发〔2023〕5号)相关文件要求,深刻汲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经石末乡人民政府决定,即日起在全乡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晋城市委市政府及高平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十抓安全”总体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有限空间作业、特种作业等风险隐患,全面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坚决治理“三违”行为,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为推动石末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朱  琳(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李雷强(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常慧杰  张华强  朱玉富  陈泽辉 张俊霞

各村支部书记、单位、企业负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石末乡安监办,负责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收集汇总工作情况,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主要内容

1.重点排查学校、卫生院、敬老院、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是否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2.村集体办公场所、人员活动公共场所、“多合一”、群租房等重点区域是否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3.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严格执行;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6.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7.是否定期组织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新入职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工作要求

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石末乡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等重点任务,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充实完善排查整治内容,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政治引领,高位推进。按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规定,坚持重拳出击,打非治违、重典治乱。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建设水平。

(二)强化统筹协调。坚持企业自查、部门检查、综合督查同步推进。乡安监办要坚持统筹推进,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推动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全面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开展全覆盖、全方位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

(三)强化教育监管。各村、各单位企业要按照职责分工,近期开展一次全员火灾警示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叉车、铲车、塔吊司机及动火、有限空间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风险辨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要通报曝光,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企业要建立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台账,每周经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报送至石末乡安监办,重大隐患随时上报。结合地域、行业实际,表格化制定排查或检查内容清单,对表排查、检查,做到“一企一表”;建立隐患、整治措施和整治责任人清单;确定专人按照“每周一报”要求及时报送信息资料,9月29日前报送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总结。

联 系 人:陈泽辉

联系电话:0356-5855472


高平市石末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