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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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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16/2023-0018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8日
标      题: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高平市2023年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建设项目通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18日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高平市2023年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建设项目通告

发布日期: 2023-04-18 发布机构: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高平市2023年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

试点建设项目通告


各农机合作社、农机合作联合社、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场或公司:

  经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安排,今年我市将安排实施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建设项目,项目投资50万元,主要用于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大数据服务站(农机社会化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智能化、精准化设备的购置及应用(数字化地块装备建设),农机、农艺新技术试验示范田(数字化地块)建设,农事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机库棚建设,人员队伍建设等。筛选条件为:

  1.依法登记、证照齐全;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具管理、档案管理、作业服务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健全,且运行规范。

  2.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和机具存放场所;拥有各类农业机械原值在200万元以上,具备全程机械化(耕、种、管、收)作业服务能力,年完成作业面积1.5万亩次以上。山区县可适当降低要求,但拥有各类农业机械原值不得低于100万元,年完成作业面积不得低于1万亩次。

  3.集中连片自有种植土地(或长期流转土地)在200亩以上(山区县可放宽至100亩以上),托管土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

  4.拥有较为先进的拖拉机及配套农具。

  5.建设主体在历年承担农业发展项目上无不良记录,牵头人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6.优先支持承担大豆油料扩种任务的新型农机化经营主体,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有意向实施该项目的新型农机化经营主体,可在2023年4月25日前市向农机(农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含:

  1.项目申请书(样板1)。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成员登记表(样板2)。

  5.机具登记表(样板3)。

  6.前两年作业情况记录(智能终端监控数据汇总表)。

  7.示范社印证材料(省、市农机部门文件)。

  8.牵头人征信证明。

  联系人:闫女士     电话:18536125559

  附件:申请资料


高平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