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16/2023-0025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15日 |
标 题: |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晋城市中药材转化增值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15日 |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转发《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2023年晋城市中药材转化增值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做实2023年晋城市中药材转化增值项目,现将《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晋城市中药材转化增值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农发〔2023〕37号)文件转发你们,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做好项目申报
1、请乡镇(办)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文件精神,按方案要求组织辖区内各实施主体积极申报草本中药材转化增值项目。并组织人员对草本中药材转化增值项目土地属性是否为非永久基本农田(乡镇国土所查验,出具图斑,并加盖公章),各申报主体与实施主体的一致性,申报面积与实施面积的一致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把关。
2、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报送地点。申报内容包括:各乡镇(办)的申报文件,申报文件中要简要说明申报项目个数,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土地属性,实施规模,申请财政资金数额,附乡镇(办)各项目审查表、土地属性证明和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一式五份;报送时间:截止2023年5月19日下午六点前。报送地点:高平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405室(新华街64号),联系人:王姣,联系电话:0356-5289062。
二、抓好项目落实
项目批复后,各乡镇(办)要加强项目管理,按计划落实、督促、推进项目实施,审核项目用资,检查项目完成情况,财政资金到位后及时拨付项目财政资金。配合完成各项报表,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
附件:1.2023年晋城市中药材转化增值项目乡镇(办)审核表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