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扶贫开发中心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晋开发办(综)字〔2021〕4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雨露计划教育扶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对全市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补助。
二、申报程序
(一)对象初核。各乡镇对系统导出的2020年秋季学生名单(附件1)和边缘易致贫家庭子女名单进行逐人审核,筛选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非在校、已毕业、休学、开除、退学、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学籍、重复入学等),在名单中剔除。同时,组织各村进行再排查,确保全覆盖。4月20日前将下发名单中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名单和名单上遗漏学生名单上报市扶贫开发中心,并说明原因。
(二)学生申报。各乡镇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学生本人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1、“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附件2);2、所在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籍证明(如网站信息不全,可由学生所在学校按附件3开具)。
(三)乡镇审核。乡镇要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学生信息在所属行政村进行公示(盖乡镇章),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扶贫开发中心,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汇总上报。此项工作要在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
(四)市级复审。市扶贫开发中心通过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后,将受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直补到户。
(五)资料归档。
各乡镇要做好雨露计划过程管理工作,学生申请表、学籍证明、在校证明、公示情况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雨露计划资助全覆盖工作,抽调专人负责“应补尽补”工作,切实做到雨露计划资助全覆盖。
(二)加强宣传。各乡镇要注重树立、收集受资助学生成才典型,主动深入开展感恩奋进主题活动,通过网络、电视广告、报纸、媒体、发放张贴宣传告示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公告雨露计划教育扶贫扶持政策,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做好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三)信息关联。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学生受资助信息必须及时关联收益已脱贫户,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业务关联子系统”扶贫项目管理中(在系统中点选:扶贫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教育扶贫-受益户)。部分学生学籍信息标注不准确的,请及时进行人工校正。
高平市扶贫开发中心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