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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高平市乡村振兴中心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20 发布机构: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高平市乡村振兴中心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

高乡振中心函〔202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成果,根据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晋乡振(综)〔2023〕5号)文件精神,我市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资助工作,对2022-2023学年中职、高职(专)、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中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进行资助,实行应助尽助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对就读中职、高职(专)、技工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中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按学制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补助。

  全国高职扩招生参照以上条件及资助标准予以资助。

  二、资助程序

  (一)导出名单。各乡(镇、办事处)对系统导出的2022年秋季学生名单(附件1)进行逐人审核,筛选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非在校、已毕业、休学、开除、退学、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学籍、重复入学等),在名单中剔除。同时,组织各村进行再排查,确保全覆盖。4月28日前将下发名单中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和名单上遗漏学生名单上报市乡村振兴中心,并说明原因。

  (二)学生申报。各乡(镇、办事处)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学生本人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1、2022-2023学年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附件2);2、所在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学籍管理网站下载打印的学籍证明。

  (三)乡级审核。各乡(镇、办事处)要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学生信息在所属行政村进行公示(盖乡<镇、办事处>公章),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办事处)以正式文件报市乡村振兴中心,并将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一并汇总报送。此项工作要在5月20日前完成。

  (四)市级复审。市乡村振兴中心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后,将受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生资助名单,将补助资金直补到户。

  (五)资料归档

  各乡(镇、办事处)要做好雨露计划过程管理工作,学生申请表、学籍证明、在校证明、公示情况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备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乡(镇、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雨露计划资助全覆盖工作,抽调专人负责,并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作用,切实做到资助对象全覆盖。

  (二)完善信息关联。将脱贫家庭学生收资助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在系统中点选: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巩固三保障成果-受益户)。对学生学籍信息标注不准确的,请及时进行人工校正。

  (三)做好宣传发动。各乡(镇、办事处)通过网络、报纸、媒体、发放宣传张贴告示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雨露计划扶持政策,注重树立、收集受资助学生成才典型,为做好雨露计划资助工作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高平市乡村振兴中心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