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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高平市乡村振兴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3-08-08 发布机构: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高平市乡村振兴中心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中共高平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我单位涉农资金项目使用监管情况进行了第三轮“机动式”巡察。2023年4月11日,市委巡察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责任,强力推进问题整改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整边改、认真整致,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通过整改,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圆满完成,全面推进我单位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严格责任抓整改。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召开4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加快调度推进。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安排部署。

(三)动态督促抓整改。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督促各乡镇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二、举一反三,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巡察组反馈1个问题,现已整改到位1个问题,占比100%。

制定整改措施3条,建立健全制度2项,开展专项治理1次。

(一)具体问题:截至2022年8月底,米山、三甲等11个乡镇(街道)共收到市扶贫开发中心资产收益项目收益金129.9万元,实际使用收益金16.5万元,占比仅12.7%,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分配、充分发挥产业收益金的使用效益。

(二)整改措施:一是下发了《高平市扶贫开发中心关于加快推进资产收益项目收益金使用的通知》(高扶函〔2022〕24号)文件;二是将继续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各乡镇及时足额分配收益金,充分发挥产业收益金的使用效益;三是重新完善资产收益项目收益金使用细则,印发了《高平市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高平市资产收益项目收益金使用细则的通知》(高乡振办〔2022〕28号)文件。

(三)整改情况:截至目前,15个乡镇(街道)2022年分配的收益金共204.32万元,已使用195.768万元,占比95.814%,达到年支出率不少于80%的要求。

(四)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巩固成效,坚持不懈常抓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举一反三,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压实责任抓整改。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下足功夫、狠抓落实,像抓脱贫攻坚一样抓巩固成果,全面落实好本部门本领域工作责任和政策措施。

二是清单落实抓整改。要坚持工作任务化、任务清单化、清单节点化、节点责任化,建立好问题、责任、进度3个清单和整改落实台账。对问题排查整改实行责任制管理,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逐项对账销号,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标本兼治抓整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整改过程变成推动工作、完善机制的过程。结合问题整改,出台推进工作、规范管理的文件方案,形成推进工作顺利开展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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