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脱贫人口收入信息核实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山西省巩固衔接办《关于做好脱贫人口收入信息核实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市脱贫人口收入信息真实可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实工作程序是否规范。一是核实是否入户采集信息。各乡(镇、办事处)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收入等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抽查核查,发现未按要求入户采集的,要重新入户采集信息。二是核实信息采集表填写是否规范。对信息采集表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缺项漏项的要及时补充完善,对划分归类不准的要按指标解释重新归类。三是核实群众是否认可认账。对收入信息采集表群众未签字确认的,要再次与群众算账、对账,确保群众认账、认可,同时做好补签工作。对于收入信息群众不认可的情况,在考核中视为数据造假,考核结果直接按最后一档处理。
二、核实数据信息是否准确。一是核实收入过大或过小情况。针对人均纯收入低于8300元或高于35000元、户工资性收入小于800元或大于10万元、户生产经营性收入小于500元或大于80000元、户转移性收入小于180元或大于27000元、户财产性收入小于40元或大于18000元、户生产经营性支出小于100元或大于32000元等情况要逐户核实确认。二是核实收入下降或增长幅度过大情况。针对人均纯收入下降幅度超过30%或增长幅度超过100%,人均纯收入10000元以下且下降,非新增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家庭转移性收入增幅超过50%,家庭财产性收入增幅超过50%等情况要进行逐户核实确认。三是核实指标间逻辑匹配性。对有务工人员无工资性收入、有生产经营性支出无生产经营性收入、有公益性岗位无公益性岗位工资、有低保或特困供养人员无低保金或特困供养金、无工资性收入有就业奖励、无生产经营性收入有产业奖励等情况要逐户核实,确属错误的要及时更正,情况属实的要做好登记备案。
三、核实计算口径是否规范。各乡(镇、办事处)要对照2023年10月国家乡村振兴局规划财务司下发的《脱贫人口年度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手册》对脱贫人口收入监测项目、指标解释和计算口径的新要求,对预期性、一次性和临时性收入,以及农户不能自由支配的收入项目坚决不能计入收入范围,要防止随意扩大口径、算账增收的情况发生。
四、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在系统关闭前,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核实核准省下发的疑似问题数据,做好跟踪指导。同时,各乡(镇、办事处)要主动对信息数据进行问题监测和信息整改,市巩固衔接办对数据核实工作推动缓慢、数据质量较低的定期通报;对工作敷衍应付,导致数据失真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并在考核结果中降档处理。
高平市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