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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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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3-13 发布机构: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高平市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

实施方案


高乡振办〔2022〕26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意见》,促进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脱贫成果持续巩固拓展,有效发挥帮扶项目资金(包括扶贫资产)对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带动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持续增加收入,切实提高帮扶项目资金使用效果,促进帮扶项目持续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底,纳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经营性项目资产全部建立联农带农机制。过渡期内每年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帮扶单位无偿援助资金、社会捐助资金(以下统称“帮扶资金”)扶持的经营性项目,在当年11月底前全部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其他资金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也要积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各类经营性帮扶项目运行良好,联结农户数量与帮扶资金相匹配,农户收益稳步增加。

(三)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巩固成果。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的帮扶项目,重点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进行带动帮扶,在此基础上,有序带动其他农户发展,着力增加经营性收入、务工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坚持应带尽带,全面联结。获得支持与落实联农带农责任相结合,使用相关帮扶资金的经营性帮扶项目,都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尽可能让更多农户在各个产业链上受益。

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科学合理确定带动方式和受益程度,健全完善“带得准”“带得稳”“带得久”长效机制,既带动农户实现增收,又促进帮扶项目持续发展。

坚持激发内力,形成合力。在联农带农过程中最大限度提高农户参与度,提升获得感。在参与项目实施中不断提升群众发展能力,激发内生动力,凝聚相互发展合力。

二、明确联农带农方向

全面完成资产确权登记,落实分类管理要求。落实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性资产,要进一步完善运营方案、合作协议和联农带农制度,资产收益金重点用于促进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落实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使用要求。通过设立乡村公益专岗、奖励补助、参与项目运营维护、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增加农户收入。对于闲置及运营效益欠佳的项目,通过自主、转场、入驻、租赁、合作等方式,分类盘活,签订联农带动协议。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到期的,尽快与承包方协商,确定收益比例,重新签订协议。

三、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一)规范联农带农机制

1.销售产品。落实消费帮扶、落实政府或新型经营主体搭建的营销平台进行线上或线下产品展销推介等。

2.带种带养落实“新型经营主体+脱贫户”或“近亲属+脱贫户”等方式进行带种养、带加工、带销售等。

3.技术培训指导。落实种苗繁育、测土施肥、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疫病防控、农机具操作等技术培训帮扶。

4.品种改良。落实品种更新换代、品种提纯复壮等。

5.提供社会化服务。落实种子种苗和化肥农药等农资采购、栽培饲养和动植物病虫防治(控)等生产管护、收获加工和运输销售等产后处理。

6.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修建用于改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的路、电、水、气、网等设施。

7.入股分红。落实无劳、无智、无人赡养的“三无人员”等以土地、资产、资本等入股发展产业实现分红等。

8.产业项目资产收益分配。落实利用财政专项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投资建设的种植、养殖、光伏、设施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产生的收益进行分配。

9.务工就业。落实到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园)、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等平台载体和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务工就业等。

10.土地流转。落实土地规范、有序流转给有需求的村民、企业等,促进村民土地统一发展产业等。

11.其他。鼓励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联农带农方式。

(二)优化联农带农方式。坚持“重贫多分、轻贫少分”,建立差异化分配机制,解决平均主义和“泛福利化”的问题,坚决杜绝“一发了之、一分了之”。

(三)注重联农带农效果。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改变以往简单发钱发物的形式,通过一种或者多种联农带农机制,与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议定数量的农户(必须含有“三类户”)持续稳定增加收入,充分调动了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

(四)适时调整联农带农原则。已建立的联农带农机制,应根据每年的政策进行适时调整,调整后签订协议上报乡(镇、办事处)审核,乡(镇、办事处)审核通过后,上报市乡村振兴中心备案。

四、压实联农带农责任

(一)巩固衔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市巩固衔接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各相关行业部门、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资产联农带农机制作为加强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和促进农户增加收入的重要举措,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多措并举抓好工作落实,督促经营主体认真落实联农带农责任。要根据帮扶项目类型和帮扶资金投入规模,确定具体联农带农方式、标准和预期成效,并做好指导工作,确保带动效果。 

(二)行业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市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行业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使用帮扶资金的经营性项目,在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时,要审核联农带农机制和预期成效,没有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和明确成效的,不得纳入项目库;未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的经营性帮扶项目,不得审批实施。对已经实施的帮扶项目要加强监督检查,科学评估联农带农方式和效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不履行带动责任或者带动效果差、资产闲置、经营亏损的帮扶项目,要妥善整改;对挂名帮扶却未产生带动效果的项目,要及时处置,坚决制止打着帮扶旗号从事与帮扶无关的活动。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情况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内容。

(三)乡(镇)人民政府、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协助建 立联农带农机制。乡(镇)人民政府、村支两委协助项目审批部门、经营主体落实有关政策。村支两委按要求落实村集体经济使用分配,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监督指导。驻村工作队帮助提升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引导农户积极参与项目管理等环节,指导农户签订有关协议,保障各方权益。

(四)经营主体履行联农带农主体责任。经营主体树立履行社会责任意识,尽可能更多让利于民。要按照地方党委政府、项目审批部门要求,充分考虑村支“两委”意见,落实联农带农机制,签订相关协议,严格履约,保障农户权益。

高平市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