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乡村振兴中心
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
通 知
高乡振中心发〔2023〕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晋乡振(综)〔2023〕11 号)文件要求,今年我市继续开展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对全市脱贫家庭子女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并被全国高校本科第一批、第二批A类和B类专业(以2023年山西省招考信息为准)录取的本科大学新生,每生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
二、审核认定程序
(一)学生提交申请资料。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所属乡(镇、办事处)提交《山西省2023年脱贫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审批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录取证明材料(包含: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山西省招生考试网成绩单,提前批、单招生、保送生视实际情况提交相关材料),各乡(镇、办事处)汇总后,请于8月15日前报市乡村振兴中心。
(二)学生资格审核。一是审核学生在档情况。将申请学生身份信息与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信息进行比对,必须学生本人在档。二是审核录取信息。对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逐一审核。
(三)公示资助名单。市乡村振兴中心将拟资助大学生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资助对象姓名、被录取大学名称、录取批次、户籍所在地等信息。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公示情况留影像资料备案。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名单。
三、资助金发放及资料报备
(一)资助金直补到户。审核认定工作结束后,按照确定的资助大学生名单,将资助金直补到学生家庭账户。
(二)加快资助金发放进度。将资助金发放到位,以解决学生入学期间的经济困难问题。
(三)保管备案资助档案。建立本科大学生资助档案,要妥善保管申报资料、公示情况影像资料、资助金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本科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组织抽调专人做好审核认定及资助金发放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强过程管理,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并做好补报工作,做到应助尽助全覆盖。
(三)标注本科大学生资助信息。各乡(镇、办事处)要在9月10日前,将本科大学生受资助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模块中。
(四)宣传资助政策。要积极通过网络、电视广告、报纸等多种形式,尤其要发挥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的作用,大力宣传本科大学生资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本科大学新生都能享受到此项资助政策。
联 系 人:陈 霞
联系电话:528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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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乡村振兴中心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