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项目 | 主管部门 | 政策级次 |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助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电话 | 备注 | ||||
合计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雨露计划 | 高平市乡村振兴中心 | 中央 | 《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 |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已脱贫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的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 | 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资助 |
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资助 | 学生需提交“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县级乡村振兴局通过“全国扶贫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跟踪比对并产生拟资助名单,拟资助名单经县、乡、村逐级比对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已脱贫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的子女进行资助。 | 高平市乡村振兴中心按照确定的学生资助名单将补助资金直补到户。 | 每年6月30日前 | 0356-5280669 | 资金预算根据当年实际资助人数进行安排 |
附件:《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pdf
高平市乡村振兴中心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