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高农〔畜牧〕罚〔2024〕1号
| 刘鹏刚在动物诊疗活动中不使用病历和处方笺案 | 刘鹏刚 | 刘鹏刚 | 在动物诊疗活动中不使用病历和处方笺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应当依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依据《山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之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1500元整(壹仟伍佰圆整)。 | 2024/4/27前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2024/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