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生产托管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晋农经发〔2022〕6号)要求,我市被确定为农业生产托管高质量发展试点单位,对此我市印发了《高平市农业生产托管高质量发展试点县实施方案》(高政办发〔2022〕22号),此项试点为期一年,自2022年7月起至2023年6月止,现已过试点期,经研究,决定废止《高平市农业生产托管高质量发展试点县实施方案》,特在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通告。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