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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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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2期)

发布日期: 2025-06-18 发布机构: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高农〔种子〕罚〔2025〕5号

高平市陈区镇洞宇农资门市部销售农作物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案

高平市陈区镇洞宇农资门市部

92140581MA0JQNA100

秦洞宇

销售的农作物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

当事人销售的玉米种子铁明366外包装上未标注种植季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参照《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处罚款3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

主动履行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6/18

高农(种子)罚〔2025〕8号

高平市北诗镇北诗村惠农农业服务中心销售农作物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案

高平市北诗镇北诗村惠农农业服务中心

92140581MA0J3NTN6G

武治龙

销售的农作物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参照《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项,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处罚款3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

主动履行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6/18

高农(农药)罚〔2025〕2号

高平市瑞明农资有限公司经营劣质农药案

高平市瑞明农资有限公司

91140581MACKUQT49F

张瑞明

经营劣质农药

当事人经营的农药已超出质量保证期,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行为经营劣质农药处理。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参照《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中第27项,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涉案农药烟嘧磺隆,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烟嘧磺隆67袋;

二、处罚款3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

主动履行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6/18

高农(农药)罚〔2025〕3号

高平市马村镇玉龙农资经销部经营假农药一案

高平市马村镇玉龙农资经销部

92140581MA0HAGM51B

袁玉林  

经营假农药

当事人经营涉案农药的农药登记证号无法查询到相关结果,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行为按经营假农药处理。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参照《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中第26项,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涉案农药敌草快,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敌草快65瓶;

二、处罚款6000元(人民币陆仟元整)。

主动履行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6/18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