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官方兽医资格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经乡镇初审推荐,我中心审核,现将符合官方兽医资格申报人员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
李建青
高平市南城街街道办事处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高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反映。联系地址:丹河北路38号,监督电话:0356—5221286。
高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