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单产能力
提升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
神农镇人民政府:
根据高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高财农〔2024〕13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单产能力提升资金1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高平市五谷畦种植专业合作社,规模种植玉米200亩(补贴标准50元/亩),主要用于购买优良品种等生产资料的补助。
请神农镇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实施主体,同时监督主体管好用好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不得从中列支工作经费等。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