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高农发〔2023〕43号
尊敬的李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村党支部引领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保驾护航”的建议已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的很好,有利于提升村级党组织服务能力,壮大集体经济。目前,我市主要通过政策引导、奖评激励等机制,助推党领办创办合作社健康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为保证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能够发挥最大优势、实现最大收益、惠及最多群众,制定《高平市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试行)》,鼓励合作社依托村集体可支配的“三资”、产业、区位优势,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发展活力。
二是市财政专列奖补资金,采取以奖代投、项目资助等方式,每年奖励扶持一批党组织领办创办的标杆合作社。探索以奖补资金量化入股等方式,确保扶持资金保值增值。
三是大力推行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到2025年底达到行政村总数的50%;通过市委搭建的“高平之治”路演展示平台,每年第四季度对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成效显著的集体或个人,在评先评优中优先推荐。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
此致
敬礼
领导签字:
承办人员:
联系电话: 0356--5241105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