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高农发〔2023〕41号
尊敬的张志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化解村级债务的建议”已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提案提的很好,对推进我市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有很好的借鉴性。为控制村级债务总量,制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我市按照“摸清底数、分类处理、逐年消化,控制新债”的原则,持续开展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取得了明显减债效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摸清底数,分类化解。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高农组办[2021]3号)《关于印发<高平市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五年债务化解目标,集中开展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村级债权债务清收化解、新增资源收费为内容的“清化收”专项行动,全面摸清了债权债务底数。二是我市结合乡村实际,多管齐下,不断探索切实可行的化解渠道和途径,探索出“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化解一批、呆账坏账核销化解一批、主动放弃减免化解一批、对口划转冲账化解一批、账务方式调整化解一批”的“五个一批”模式,因村施策,全力化解村级债务难题,较2019年底,债务化解率目前已达到36.62%。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一是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每年组织相关人员下乡进行业务督导,组织相关培训,并把村集体债务管理情况纳入农村集体“三资”工作检查中,作为常态化指导和监督。二是我市实行债务化解情况月报制,每月对各乡镇的化解进度进行排名并进行通报,并将各乡镇的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列入年底考核任务,作为乡镇考核赋分的一项内容。
三、完善制度,严控新债。印发《高平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推行干部任期“零负债”制度和新增债务审批制度。村干部在任期内要量入为出,严控开支,无特殊原因不能产生新的债务。村集体发展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举债的,须经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表决通过,并报所在乡(镇、办事处) 审核同意后方能举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擅自违规举债的,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
此致
敬礼
领导签字:
承办人员:
联系电话: 0356--5241105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