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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人大七届五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10-27 发布机构: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市人大七届五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高农发〔2023〕44号


尊敬的刘志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对全市农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补贴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提案提的很好,对调动农民种养殖积极性,促进我市合作社健康发展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近年,我市出台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合作社的命名和创建工作,起到了明显的带动和示范效应,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奖补新成立合作社:按照《高平市市场主体培育专项资金设置及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年始,对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奖补,奖补资金为5000元/户,分三部分兑现:第一部分1000元,用于新设合作社开办费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合作社;第二部分用于为合作社提供三年培育期内的记账、税务申报、年报等服务费用,以政府采购的方式选定符合条件的财务记账公司为承接主体,提供统一服务,具体金额以采购金额为准;第三部分为剩余资金按三年补给合作社。另外,2022年前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22年起享受三年的财务记账费用补助,按政府采购金额标准分三年发放。

二是评定示范合作社:为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发挥示范和带动效应,我市每年都对合作社进行示范社评定工作,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社命名的合作社会给予一定的项目补助资金。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


此致

敬礼

领导签字:

承办人员:

联系电话: 0356--5241105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