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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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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人大七届五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10-27 发布机构: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市人大七届五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高农发〔2023〕40号


尊敬的冯玉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已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的很好,对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我市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乡村治理的“一号工程”,为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产业振兴制定若干措施,印发了《关于推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高平市乡村治理“一号工程”行动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制定村级规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快城乡融合,促进共同富裕,去年,全市所有村按照各自的产业特色和实际情况,均制定了村级集体经济三年发展规划。

二是加大财政奖补力度。稳步提升村级组织运转等转移支付水平,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允许将奖补范围扩大至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生产经营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立健全奖补挂钩激励机制。在中央、省级和晋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基础上,市财政每年设立6000万元产业奖补资金,其中专列50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奖补资金,以项目为纽带,区域统筹、集中连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持续组织评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标杆村”,同时采取以奖代投、项目资助等方式,奖励扶持一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标杆村和党支部领办创办的标杆合作社。

三是健全激励机制。出台《高平市推进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细则(试行)》,持续组织评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标杆村”,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涌现出的好班子和好干部进行评比奖励,以评促干,按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年增加额不超过10%的部分对作出贡献的村干部进行奖励,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为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


此致

敬礼

领导签字:

承办人员:

联系电话: 0356--5241105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