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市人大七届五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高农发〔2023〕35号
尊敬的陈云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提的“关于加大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建议”我们已收悉。建议提的很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农民对美好环境向往的追求,也是我们的工作职责之一。对于您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就落实情况进行研究。现对您的建议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关于“因地制宜,科学编制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对于加快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具有重大而长远的现实意义,目前对我市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完成,主要是结合上位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在2022年市委办印发的《高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高办发〔2022〕5号)文件中,把规划引领、统筹推进作为基本原则,提出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壮大、乡风文明建设等协同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重视规划编制工作,与相关单位共同推动,切实发挥规划在乡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关于“建重并管,完善长效机制”。《高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2023年行动方案(2022-2024)》(高办发〔2022〕8号)文件,根据乡村振兴关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和乡村治理要求,结合高平实际,制定出台了“五有”(有实用规划、管理队伍、制度机制、指示标识、休闲场所)“四美”(村庄风貌美、村内环境美、空地绿化美、生态环境美)“三改”(改水改污改厕)“两到位”(公共设施场所完善健全,管理到位;公益设施运行机制健全,管护到位)的宜居乡村建设标准。在宜居乡村基础上,确立了“三高一强”(厕所改造标准高,村庄美化水平高,村民文明程度高,村庄主导产业强)的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这些措施均体现了市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体现了建管并重的治理精神,与您的建议有高度一致性。
关于“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下一步,我们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制定乡村环境卫生管理细则,明确建设标准、管理内容、方式和机制;聘请专人,深入乡村,对乡村干部和环卫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乡村干部管理水平;印制人居环境宣传手册,让人居环境政策人尽皆知,教育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群众对人居环境建设的参与意识,真正发挥村民在人居环境中的主体意识。
关于“坚持产业支撑,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我市出台了《高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高办发〔2022〕5号)明确用三年时间创建美丽乡村50个的工作目标。2022年完成10个美丽乡村的创建,今年我市又出台《高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2023年行动方案》(高办发〔2022〕8号),再继续创建美丽乡村14个,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就是围绕宜居宜业和美要求,在宜居乡村建设标准基础上,改厕比例达到90%,村内无“六乱”,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绿化美化亮化效果好,“特、优”产业突出,带富增收能力强,乡风良好,村庄管理机制高效运行。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真诚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领导签字:
承办人员:
联系电话: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