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高农发〔2025〕63号
尊敬的董俊光代表:
您好!您所提出的“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标准的建议”已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
一、我市在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扶持及资金补贴方面:2018年《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出台之前,我市就制定出台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在政策运作上也做到政策的持续性和适时调整完善。近几年通过政府培育环境、政策引导,激发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意图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近几年我市财政资金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方面每年达900余万元,现行政策罗列如下:
1.作业奖补:玉米整秆覆盖还田15元/亩;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20元/亩;秸秆离田利用20元/亩(2025年最新调整由原来的15元/亩增加至20元/亩)。
2.秸秆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对当年新建秸秆青(黄)贮池,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主体予以奖补。对新建砖混或混凝土结构的青(黄)贮池,500立方米及以上补助2万元,1000立方米及以上补助5万元。享受本项目奖补的专业设施须在当年完成规定存储量,规定存储量为青(黄)贮池容积的80%。
3.秸秆离田(燃料化)
为了鼓励秸秆离田化利用,各乡(镇)、办要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将秸秆打捆离田并交送到发电厂进行燃料化利用。在奖补政策基础上,按90元/吨的标准对各乡(镇)、办进行奖补(以公司最终实际收储量据实兑现)。
4.林地周边秸秆清理
各乡(镇)、办要组织村集体,将林地周边五十米范围内的秸秆清理出地面,做到地光地净,田边地头也不能堆放秸秆。补助标准为:在上述奖补政策的基础上,每亩增加10元用于乡(镇)、办工作经费。
二、在秸秆收储方面:目前我市秸秆集中收储中心有2个,同时有以山西朔增科技养殖有限公司、山西田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代表的199家养殖企业,是秸秆离田利用的主力军,这些养殖企业基本修建有大大小小干草棚及黄贮池等贮存设施,秸秆离田利用能力大大加强。
三、如您所建议,我市秸秆综合利用仍存在技术瓶颈:全市立地条件好、大型机械便于作业的地块,专业社、大户承包地块、托管地块总体推进速度快;立地条件差、机械难以作业的地块,散户、零散地块推进速度慢,农户只能将秸秆抱出地块。为此,我们将积极学习秸秆综合利用先进经验,引进秸秆综合利用新型机械及技术,解决山地秸秆作业难的问题。
特此函复!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建议!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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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