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
高农发〔2025〕67号
尊敬的刘锦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的建议已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认识非常到位,提出的措施也非常有针对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是新时期新阶段对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配置农业生产要素、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挖掘农村市场消费需求潜力、培育农村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手段,对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巩固执政基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二、我市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措施
我市积极学习运用并持续推广“10种模式”和联农带农“6项机制”,结合实际情况,总结推广陈区镇铁炉村“产业链条模式”、河西镇苏庄村“特色小镇模式”、东城办沟北村“土地盘活模式”、寺庄镇釜山村“企业盘活模式”、南城办南陈村“服务创收模式”。东城办沟北村、河西镇苏庄村、南城办瓦窑头村3个村的典型案例入选《全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100例》,形成典型示范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项目资金扶持方面,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晋组发〔2023〕3号),2023至今年,我市分别扶持12个、26个、15个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试点村,每村财政扶持资金70万元,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党员、群众组织起来,有效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运行机制。通过“扶持一个、带动一批、辐射一片”,推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开创新局面,激活全市农业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实现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面发展壮大。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推动乡村振兴,关键靠人。我市2024年开始积极探索招募乡村运营师,目前第一批招募了5名乡村运营师。这一批热爱乡村、懂技术、善于经营的专门人才,将依托村庄资源打造特色项目、发展特色产业,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库支持,让乡村文化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进一步带动村集体和村民增收。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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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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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