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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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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动物疫病监测暨非洲猪瘟专项监测采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07 发布机构: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高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动物疫病监测暨非洲猪瘟专项监测

采样工作的通知


高牧医发〔2022〕8号


各乡(镇、办事处)、太行润源、山西高富盛:

为扎实做好全市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等动物疫病的免疫效果及感染状况和重点环节非洲猪瘟病原学分布情况,为科学决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依据,我中心将组织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动物疫病监测暨非洲猪瘟专项监测采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测时间

2月28日-3月4日。

二、监测采样方式

本次监测工作采样送样由各乡(镇、办事处)完成,监测由中心兽医实验室完成。

三、采样数量及相关要求

每个鸡场采集12份有效血清样本,并同时平行采集12份咽肛拭子,每个猪场采集8份有效血清样本,鸡血清要不少于1毫升,猪血清要不少于1.5毫升,所有抽检对象必须是经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猪瘟、口蹄疫疫苗免疫21天后的畜禽,其中猪口蹄疫需采集免疫后达28天的猪只;生猪屠宰场采样不少于40份样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采集不少于30份样品,每台生猪运输车辆采集不少于6份环境拭子样品。具体采样任务及要求见附件1、2。

四、监测样品送样要求

1、各乡(镇、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次监测采样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样任务,并于2月28日前将样品送至市中心兽医实验室。

2、要认真填写采样送检表(见附件3-7),并对采样情况进行汇总,填写采样汇总表(见附件8、9),汇总表要按猪、鸡动物种类分类填写,表内存栏量、免疫时间等信息必须填写齐全,同时要将采样信息表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市中心。邮箱地址:cadcjcgp@163.com。


附件:1.高平市2022年第一季度监测暨非洲猪瘟专项监测采样任务表

      2.晋城市非洲猪瘟专项监测场点采样要求

      3.晋城市规模养禽场采样送检表

      4.晋城市规模猪场采样送检表

   5.晋城市生猪屠宰场采样调查表

      6.晋城市无害化处理厂采样调查表

      7.晋城市生猪运输车辆采样调查表

      8.晋城市非洲猪瘟专项监测采样汇总表

      9.晋城市监测采样送检汇总表


高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