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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20-11-23 发布机构: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行风评议、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承办建议提案。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共青团、工会、妇联、计生等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工作。承担综合治理相关工作。牵头“三基” 建设工作。

承担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扶贫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下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承担综合性文稿、总结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宣传、信访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和重点工作督查。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监督。负责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扶贫开发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承办扶贫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协调推进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和公共服务提升扶贫工作。协调推进深化扶贫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易地扶贫搬迁、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社会帮扶等。

)人事承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及素质提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内审)。提出全市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财政扶持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属单位财政、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掌握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和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四)综合股(市委农办办公室)负责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发展有关课题调查研究。提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市农业农村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深化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指导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工作。负责各镇、办事处)农业农村发展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重要讲话、文件、汇报等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农业农村相关工作。承办农口及涉农部门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事宜。

起草全市农业农村发展战略规划。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项目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研究提出全市年度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调控政策建议。引导农业结构调整。

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审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的监督和管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产业发展股。组织协调全市乡村产业发展。提出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城郊农业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全市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全市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审查、申报和督促检查、验收工作。承担各类农产品交易会的组织工作。负责龙头企业的筛选、推荐,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农业产业市级龙头企业进行认定和运行监测。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承担市农业产业化领导组日常工作。

拟订全市农业“走出去”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协调管理我市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交流事务。承担有关农业涉外事务、农业援外项目工作。

(六)农村社会事业股承担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年度计划和目标的制定、综合协调、统筹安排、项目检查、工作考核负责工程任务及投资完成情况的统计和信息宣传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明建设。

承担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培训工作。承担市沼气秸秆气安全监管联合执法领导组日常工作。

)市场监管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求、价格分析、监测预警和地方标准的拟订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起草全市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监督管理渔政。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拟订全市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健康养殖,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工作。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市防治牲畜口蹄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承担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重大案件调查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属单位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种植业管理拟订全市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化肥有关监督管理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肥料、农膜的科学合理使用。落实农业支持补贴政策。承担全市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承担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起草农作物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提出全市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全市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