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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31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是条例规定的法定事项,我局在总结一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起草完成了本年度报告。本年报是根据2020年度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报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止。

  2020年,高平市农业农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工作实际,对我局的机构职能、行政职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并做到专人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变更,使信息公开工作能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68条。其中通过高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机构职能、办事指南、公示公告等信息61条,占总数8%;通过高平三农微信公众号公开的工作动态等信息687条,占总数89%;通过信用晋城网站公开的工作动态信息6条,占总数1%;通过其他形式公开信息14条,占总数的2%。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依法执政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手段,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基础,同时结合高平三农微信公众号、高平融媒等平台,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是责任明确,制度规范。我局将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并制定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制度,为扎实高效准确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审核严格,流程公开。我局规范了报送的工作流程,实行分管领导把关制,强化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严格采集、编写、审核、发布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及时。

  (四)平台建设

  信息公开作为我局的常态化工作,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及时在高平政府门户网站、融媒体中心、高平三农等平台公布本单位权责清单、服务举措、工作动态、政策信息等。严格公开内容审核,保证工作动态更新时效。

  (五)监督保障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高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地址:高平市长平西街46号市政府办公楼242室

  邮编:048400

  电话:0356-5221239

  电子邮箱:gpzfxxk@163.com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高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4

0

6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

2256.325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是专业人员不足,单位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人员流动较大,专业知识学习需要阶段性进行,开展工作较为吃力。下一步我局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深入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