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10/2021-00035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08日 |
标 题: |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情况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 高人社函字〔2021〕1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29日 |
高人社函字〔2021〕1号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9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等级评价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按照《山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依据2019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举报投诉以及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案件办理情况,现将2019年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诚信等级评价基本情况
2019年我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共评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3家,B级企业33家。
二、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监管
对于被评为A级的企业,减少或者免除日常巡查;优先取得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的评先、评优资格。对于被评为B级的企业,加强日常巡查频次,一年内日常巡查不少于2次。对于评为C级的企业,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实行重点监控;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有关的评先、评优资格评价时不予通过;限制出具各类确认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书面文件。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确定后归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将与发改、市场监管、金融、住建、交通、水务、税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信息交换,实行联合惩戒。
三、有关要求
诚信等级评为A级的用人单位要继续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巩固好成果;诚信等级评为B级的用人单位要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补齐短板;诚信等级评为C级的用人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摸排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每月按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书面报送劳动用工情况,直至整改到位。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