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10/2022-00105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24日 |
标 题: | 中共高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平市财政局关于聘用李森等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高人社字〔2022〕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24日 |
中共高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 平 市 财 政 局
关于聘用李森等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高人社字〔2022〕3号
根据中共高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平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实施方案》(高人社字〔2021〕14号),2021年我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已全部结束,经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同意聘用李森等80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关于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高人社字〔2020〕48号),李燕同志参加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当时由于怀孕未胸透,后来补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经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同意聘用李燕同志到市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原市粮油服务中心)工作。
新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报到,并与聘用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书》,凡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开招聘教师的试用期、起薪时间均从2022年1月算起,相关人事、编制等手续由各单位统一办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满后,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附件:1.高平市2021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聘用花名表.xls
2.高平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花名表.xls
中共高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平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