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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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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25/2024-0001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19日
标      题: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高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高平市税务局 关于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筹集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医保〔2024〕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9日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高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高平市税务局 关于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筹集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19 发布机构: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高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高平市税务局

关于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筹集标准的通知


高医保〔2024〕1号


全市各参保单位:

  根据晋城市医疗保障局 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的通知》(晋市医保发〔2022〕24号)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筹集标准由2023年的1%调整为3%,由用人单位按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其余政策仍按原文件统一标准执行。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高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高平市税务局  

2024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