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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平市就业创业相关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11-18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

  申请补助材料应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吸纳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等材料。

  2.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申请补助材料应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3.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赁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不超过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申请补贴材料应附:个人身份证明、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自主创业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个人银行账户。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入驻政府部门认定的创业载体,使用工位的给予三年租金全额补贴,使用创业场所的给予三年每年最高3万元租金补贴;自主选择创业场地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每年2000元的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时间最多三年。所需资金从同级财政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中安排。

  4.创业大赛省级优秀项目奖励。对省级评选的大学生创业星火项目、省级优秀创业项目和获得全国性创业大赛前5名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根据项目可行性、可推广性和复制率等给予一定的项目奖励。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补助标准分别为10万元、8万元、6万元三个档次,各档次补助项目及数量,根据省级创业大赛规模、影响和奖项类别、获奖比例等情况综合确定,每个大赛给予补助的项目总量不超过50个。原则上,按10万元标准补助的项目不超过获奖项目总数的15%;按8万元标准补助的不超过获奖项目总数的35%。同一创业项目只能申请一次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补助,由项目持有者或者项目评选单位统一向省人社厅申请创业项目补助。

  大赛举办单位申请补贴应附材料:优秀创业项目补助申请报告、创业项目评审记录、获奖创业项目名单等;项目持有者申报时应附创业项目补助申请报告、创业大赛举办通知、创业大赛获奖名单、获奖证书、个人身份证明、个人银行卡账户等。

  5.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政府贴息贷款,享受最高30万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吸纳就业人数达到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25%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享受同期基准利率50%的政府贴息。贴息资金按照现行标准由各级财政共担。

  联系人:张世英

  电  话:0356-5221387

  地  址:高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