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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晋0581劳人仲案字〔2025〕37号答辩开庭)

发布日期: 2025-06-20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晋0581劳人仲案字〔2025〕37号答辩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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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王海龙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号:晋0581劳人仲案字〔2025〕37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答辩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5年8月11日上午九时在高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你可到高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平市建设南路184号人力资源市场103室)领取《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庭开庭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联系电话:0356—5220801)。在公示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为送达。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