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王云霄建议的答复
高医保〔2023〕24号
王云霄代表:
您提出的“适当扩大乡镇卫生院用药范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以下:
参保患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时,根据病情需要使用医保目录内相关药品都可按政策报销。对您提到的注射用血塞通等8种药品,其中“注射用炎琥宁”在《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中属于丙类药,在各级医院使用均不能报销;其它7种药品均未设置限用范围,可以在各级医院按要求使用并进行报销。
根据临床医疗需求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医保目录一直在不断更新完善,力保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截至目前,2023年医保目录较2022年又新增300余种药品,我们也将继续向上级反馈,增加目录范围,惠及更多参保人。
卫生院现行进药渠道由市医疗集团统一进行管理,我们也与市医疗集团进行了沟通联系,由市医疗集团采取相应措施,拓展采药渠道,尽可能满足乡镇卫生院用药需求,确实保障参保群众医疗权益。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您的建议我们也已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汇报,欢迎您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