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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10-24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高人社字〔2024〕19号


尊敬的暴红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基金影响医疗单位运行”的建议已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自2022年对市医疗集团实施按人头打包付费以来,为缓解医疗集团垫付资金压力,我市医保资金实施预拨机制,医保资金当月预付给市医疗集团,不存在推迟拨付情况。我市卫生院及所属卫生所由市医疗集团统一管理,市医保中心按月预拨医保资金到市医疗集团,由市医疗集团统筹管理、按月预拨给下辖机构。对于卫生室不能及时回款问题,我们也与市医疗集团进行了沟通,并下发了《推进医保资金及时拨付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医疗集团改进拨付方式,健全医保资金管理机制,提高拨付效率,尽可能减轻卫生室资金垫付压力,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医疗权益。

2024年8月份,市医保局组织全市两定机构召开了医保政策培训会。今后我们将持续加强基层卫生机构人员医保政策和系统平台操作培训,让基层医生熟知医保政策,熟练操作医保系统,为参保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