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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TA030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10-24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TA0309号提案的答复

高人社字〔2024〕22号

尊敬的常伟、郭锋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TA0309号提案“关于减免70岁以上老人医保费用的建议”已收悉,经讨论和研究,现答复如下:

城乡居民医保从建立之初,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定额筹资模式,并进行年度动态调整。筹资政策是医保制度稳定可持续的基本保证,我国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总体上呈基本平衡的状态。在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医疗费用持续增长、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和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的大背景下,筹资标准需合理调增,以支撑参保人医保待遇支出和制度功能长期稳定发挥。2024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是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也是山西省统一标准。同时,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由个人和国家共同负担,2024年的国家补助标准为670元。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逐年调增,参保压力大,各级政府和医保部门历来持续关注,2024年我市将普通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贴20%列入民生实事项目。这一惠民政策显著缓解了居民参保压力,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认可。今后我们会在减轻群众参保压力方面继续努力,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当前城乡居民筹资政策由省里统一制定,您提出的直接减免我市70岁以上老人参保费用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反映,并及时向您反馈上级意见。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