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高平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高人社字〔2025〕30号
尊敬的薛路香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市政府对在集中征缴期内参加高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居民继续加大补贴发放的建议”已收悉,在居民医保制度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不高、对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存在误解、缴费压力大而脱保等情况,您也给我们提出了很切合实际的建议措施,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基本医保参保情况
基本医疗保险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制度保障。2024年我市基本医保参保率巩固在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4.39万人,基金支出3.7亿元,有效缓解了参保居民“看病贵”和因病致贫问题。
二、对困难人群个人缴费补助政策情况
依据《晋城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对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医保实行分类资助:特困、重度残疾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等群体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低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资助80%;防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缴费部分定额资助280元。
三、我市民生实事实施情况
高平市政府已连续三年实施医保民生实事。2023年对稳定脱贫人口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50%(175元/人),共补助了4262人、74.59万元。
2024年在稳定脱贫人口个人缴费补助50%(190元/人)的基础上,将补助对象扩大到所有普通参保居民,资助标准为个人缴费的20%(76元/人),两项共补助了32.77万人、2545.23万元。
2025年,继续实施医保民生实事,并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稳定脱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200元/人,普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100元/人,已补助32.7万人、3317.3万元。医保民生实事的实施极大减轻了居民缴费负担,提高了居民参保积极性。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医保政策宣传。通过新媒体渠道精准触达年轻群体,讲清“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济理念和制度初心,调动参保积极性。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固定宣传栏,与高平市融媒体合作制作政策宣传视频,走进社区面对面讲解医保政策,提升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破解信息不对称。组织开展对村干部、村医、社区工作者的专项医保政策培训,使他们成为医保政策的“明白人”和“宣传员”,能够准确解答居民关于参保缴费、报销比例、异地就医等常见问题。
二是向市政府申请2026年继续实施医保缴费补助政策,结合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补助标准,有效减轻群众缴费负担,提高参保积极性,提升高平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积极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发推广商业健康保险,充分发挥其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