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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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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TA006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12-11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TA0064号提案的答复


高人社字〔2025〕25号


尊敬的王雷明代表:

您好,针对您“关于事业单位工龄满三十年晋升八级、七级不受岗位比例限制”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晋升职级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29号)精神及中央和山西省关于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有关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22年5月中共高平市委办公室、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高平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立了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与岗位等级适当分离,形成岗位等级晋升制度之外新的晋升通道,拓展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激发了管理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我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设置6个层次,由高到低依次为五级职员、六级职员、七级职员、八级职员、九级职员、十级职员。职员等级结构比例以市人社局批复的管理岗位数量为基数核定。五级职员和六级职员按照全市管理岗位数量计算统筹使用,其中五级职员不超过管理岗位数量的2%,六级职员不超过管理岗位数量的10%。七级职员和八级职员一般按照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数量分别核定,七级职员和八级职员之和不超过管理岗位数量的60%,其中七级职员不超过七级职员和八级职员之和的50%。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晋升职员等级,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个人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晋升五级职员,应当聘(任)六级管理岗位或者六级职员5年以上;晋升六级职员,应当聘(任)七级管理岗位或者七级职员4年以上;晋升七级职员,应当聘(任)八级管理岗位或者八级职员4年以上;晋升八级职员,应当聘(任)九级管理岗位或者九级职员4年以上。

我市自2022年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晋升五级职员2人,六级职员13人,七级职员55人,八级职员187人。

二、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晋升岗位等级情况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要求各事业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职数,不得突击聘用人员和职务,严格控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设置。但目前有两类人员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后,可以不受岗位数量限制聘用到相应岗位:

一是对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30年,已取得高一层级同系列(专业)职称的人员,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用至高一层级专业技术岗位(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是中小学在聘初级岗位教师,教龄满20年或距本人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可不占用学校中级岗位数额直接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教师直接聘用至相应岗位;在聘中级岗位教师,教龄满25年或距本人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且从教期间获得过设区市市级以上表彰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中记功以上奖励的,可不占用学校高级岗位数额直接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教师直接聘用至相应岗位(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无论是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晋升职级还是专技岗位晋升岗位等级,我们都按照山西省有关文件执行,我市没有自主制定政策权限。关于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满三十年,晋升不受岗位比例限制”的建议,我们也会向上级部门反映,拓展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