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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TA02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12-11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TA0215号提案的答复


高人社字〔2025〕27号


尊敬的祁璐委员、王建广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长护险保障对象从职工扩展至城乡居民的建议”已收悉,您的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经认真研究,根据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政策导向和我市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自2020年晋城市被确定为山西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以来,全市医保部门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要求,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为起点,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护理需求,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护险制度机制,稳步推进试点工作。五年来,试点工作总体运行平稳,基金支付可持续,服务供给能力逐步增强,有效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的经济和事务性负担,也为国家医保局提供了一系列长护险制度基础,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二、城乡居民参保扩面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您提出的将长期护理保险保障对象扩展至城乡居民的建议,是未来制度发展的必然方向,也是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分析目前长护险扩面形势,一是城乡居民筹资能力相对较弱,需探索建立与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二是相对庞大的居民长护险人数,失能护理服务能力缺口较大,专业护理机构和人员不足,服务网络有待完善;三是制度设计需统筹考虑筹资水平、保障范围、待遇标准等与职工长护险制度的衔接与差异。因此长护险扩面工作需谨慎推进。

目前国家已出台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总体安排,积极配合晋城市开展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筹资能力等相关数据测算工作,待上级批准长护险试点扩面工作,积极配合部署推进。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