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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8-25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公示


1.郑忠民,男,系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牛山煤业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6月25日,郑忠民上班途中驾车行至山西省高平市朴村毕会鹏家门口路段处发生交通事故(郑忠民承担次要责任),导致其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

2.宋承宇,男,系山西高平神农炎帝农耕文化园开发有限公司职工,被该单位安排至高平市体育场参加首届“农投釜山杯”特级象棋大师柳大华盲棋表演赛。2023年6月11日20点左右,宋承宇在体育场活动现场维持秩序分发物品时,舞台的LED屏被风刮倒,砸倒并压住宋承宇,导致其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

3.孙大国,男,系山西凯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高平分公司职工,被该单位安排至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23年6月5日2点左右,孙大国在长平煤业五盘区胶轮车巷扶钻时,钻杆掉下砸到孙大国的脚,导致其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

4.郜志强,男,系山西高平科兴平泉煤业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6月5日11点30分左右,郜志强在该单位15109工作面拆卸油缸组件时,右手食指夹在了撬棍和支架底梁中间,导致其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

5.肖云滨,男,系高平市同德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职工,被该单位安排至高平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修安装。2023年5月18日11点30分左右,肖云滨在高平化工公司锅炉房内拆卸螺栓时,分汽缸内汽水混合物喷出将其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

6.崔希琛,男,系山西高平青龙同昌煤业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6月15日18点05分左右,崔希琛在该单位井下轨道上山3号联络巷往胶轮车上装废渣搬石头时将右手挤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

7.章华姜,女,系鑫龙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在山西高平科兴新庄煤业项目部工作,2023年6月14日17点40分左右,章华姜在新庄煤矿15#煤15101工作面换滑轮时,旁边矸石掉下砸到章华姜左脚,导致其受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

8.张祝芳,女,系高平市润欣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5月29日3点左右,张祝芳,在该单位拉丝车间抬卷布时,右手被吹塑机挤压到,导致其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

9.赵卫平,男,系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盖州煤业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5月29日7点30分左右,赵卫平在该单位副井口等待下井时,被单位施工拉货的三轮车撞倒,导致其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

10.马四良,男,系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盖州煤业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5月29日0点40分左右,马四良在该单位9203工作面胶带顺槽开刮板机,其检查转载机尾时,转载机 机尾封闭盖板飞溅起来将其撞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