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事项名称: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事项简述: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进行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办理材料:1.生前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写明继承人)
2.社保卡复印件
3.退休职工死亡户口注销证明
办理方式:线下办理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_工作日_:0 承诺时限_工作日_:0
办件类型:即办件
设立依据_法律法规的名称_文号_条款名称_条款内容_:《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机构:高平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
办理地点:高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查询电话:0356-5682339
监督投诉电话:0356-52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