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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 2022-02-21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责


机构名称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电话0356-5222151
邮政编码048400传真号码0356-5222151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 高平市长平西街46号

职    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及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法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大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办法,贯彻执行城乡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办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监督承办全市事业单位的人事考试工作,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全市城乡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开展全市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

(五)负责全市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统筹拟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实施方案,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办法,并制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承办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等事项。

(十一)监督用人单位执行有关工伤保险政策及标准情况,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二)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