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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8-29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协助局领导组织和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机关会务、文秘、文书档案、印鉴、接待、车辆、保密、安全、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局重要文稿组织起草工作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研究宣传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本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人社局档案室的行政管理职能。

科室负责人:杜航宇,联系电话:0356-5222151。

二、党建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工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负责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实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制定党员政治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系统各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制定和实施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承办机关党支部的组织发展、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和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等活动;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作风纪律检查;负责受理对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的投诉。负责机关党委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承担本局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科室负责人:薛文娟,联系电话:0356-5221228。

三、事业单位管理股。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备案事宜;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人、聘用合同鉴证、考核、奖惩、培训、辞职辞退、临时用工等人事管理事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的人事计划,拟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承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事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承办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等事项;承担人社局档案室的业务管理职能。

科室负责人:张冬冬,联系电话:0356-5221325。

四、工资福利股(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收入分配政策,宏观管理全市工资收入分配;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的贯彻落实及日常调整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负责及配合上级部门对事业单位工人进行技术等级申报、培训、考核及聘任后的工资调整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干部和工人的离退休申报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审核及发放工作。

科室负责人:李亚晨,联系电话:0356-5221062。

五、劳动监察仲裁股(信访股)。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监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牵头协调处理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监督用人单位执行人社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实施行政处罚。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统筹拟定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指导开展人事、劳动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人事、劳动争议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调解员、兼职仲裁员的培训、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建设;做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做好人社系统信访工作及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研究处理重要信访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综合管理全市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和劳动合同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负责有关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

科室联系人:王炜,联系电话:0356-5220240。

六、基金财务审计股。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参与拟定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办法及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制定本部门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实施指导,负责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科室负责人:马慧琴,联系电话:0356-5222630。

七、创业就业股(劳动关系股)。主要职责是:拟定城乡就业发展规划;负责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建设活动;研究制定创业工作的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拟定全市专项就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拟定就业援助和帮助特殊群体就业办法。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规划;负责协调、指导各类人力资源招聘会,按时编报各类人力资源统计信息、情报等统计资料。负责劳动力和劳动力工资统计报表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企业单位职工工资及其它劳动报酬,审核监督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标准;拟定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管理办法,监督、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负责办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审核备案、工资集体协商备案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政策安置的调任和招收工作;负责特殊工种劳动保护政策的监督落实;负责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及企业职工退休工作;负责办理城镇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办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农民工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科室负责人:梁天海,联系电话:0356-5222048。

八、职业能力建设股。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审核备案、业务指导等综合管理工作;对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实施管理和指导,指导加强规章制度、师资队伍、培训业务软硬件建设;负责全市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制定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科室负责人:张抗抗,联系电话:0356-5220213。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主要职责是: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制度改革及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考试报名以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核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工作;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津贴人员的呈报、考核及发放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

科室负责人:郜丽莉,联系电话:0356-5225395。

十、社会保险管理股。主要职责是:指导并管理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工作,监督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个人帐户管理政策;拟定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和专项基金的管理办法,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养老、失业、工伤社保基金和专项基金的重大违纪案件。组织调整工伤保险的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负责办理工伤认定和职业病、因病以及非因工致残等级签定和能力签定的呈办上报工作。

科室联系人:赵文会,联系电话:0356-5220242。

十一、数据信息管理股。主要职责是: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息统计、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局网络系统建设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社会保障“金保工程”网络建设、社会保障卡综合管理及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开展信息调查和分析预测,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的决策支持。

科室负责人:常进文,联系电话:0356-5222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