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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20-10-22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


一、高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5223711

办公地址:高平市建设南路184号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就业和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就业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管理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促进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重点帮扶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负责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登记工作。承办人事档案代理、高校毕业生和流动人才的档案接收和管理工作。承办企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考试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调查、分析预测;负责全市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服务指导工作;负责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负责各类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高平市技工学校

办公电话:5256228

办公地址:高平市龙渠村商贸街70号

主要职责:培养中级技术人才,提高社会职业素质。

三、高平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办公电话:5222950

办公地址:高平市育红街45号

主要职责:负责城乡劳动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负责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承担市人社局委托的其他培训。

四、高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5241656

办公地址:高平市建设南路184号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方针、政策,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保险基金运营管理;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发放、转移、接续和退保等手续;负责养老金领取人员的资格审查;以及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他工作。

五、高平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

办公电话:5248767

办公地址:高平市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负责养老保险转入转出手续办理和基金的给付与管理;督促单位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

六、高平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

办公电话:5682339

办公地址:高平市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国有、集体、私营个体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审核、记账、职工转入转出手续办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发放、死亡调查以及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财务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有关政策、法规和办法;负责工伤保险基金审核、管理和支付;负责编制工伤保险的预结算、建立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负责与工伤保险有关的其他工作。

七、高平市职工失业保险所

办公电话:5246316

办公地址:高平市政务服务大中心

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方针、政策,并具体组织实施;制定本市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登记、审核、缴费申报以及参保单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资料审核、登记、发放。参与制定全市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及政策、法规、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年初预算的编制及年终决算的上报,执行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统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电脑网络管理制度等;抓好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稽核力度、监督力度,保证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防止挪用和冒领,确保基金的安全性;组织全市参保单位经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执行好经办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挂牌上岗、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完成上级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高平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

办公电话:5243201

办公地址:高平市建设南路184号

主要职责:检查全市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检查全市各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执行情况; 检查全市各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检查全市各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打击非法职业介绍和非法职业培训机构; 查处各类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宣传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九、高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办公电话:5222210

办公地址:高平市建设南路184号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法规、政策咨询;承办高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高平市范围内中央、省、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工作,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对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业务指导、监督以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预防工作;拟订高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培训、考核、聘用和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宣传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政策;协助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八、负责管理、使用高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有关文书、档案、印鉴等资料;负责处理上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