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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南城办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1/2024-0008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南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03日
标      题: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城街街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南办字〔2024〕2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03日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城街街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03 发布机构: 南城街道办事处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南城街街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办字〔2024〕21号


各村(社区)、企业单位:

  现将《南城街街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自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9日



南城街街道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省内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呈多发态势,特别是今年4月13日,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一养猪场发生化粪池气体中毒事故,造成7人死亡,教训惨痛。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街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根据高平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平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高安委办发〔2024〕21号)文件要求,办事处决定在去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提升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聚焦有限空间事故易发领域,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彻底摸清有限空间底数,全方位防护有效强化警示隔离设施,全覆盖宣教培训提升安全作业意识,严厉查处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一)辖区范围内存在有限空间或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有关单位”)。

(二)煤矿(含煤炭洗选)、化工、冶金工贸、市政工程、建筑施工、污水处理、物业管理、通信、电力、水利、粮食、畜牧、旅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有限空间(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

(三)无物业管理、无行业主管部门或实施自行管理的社会领域有限空间(以下简称“社会领域有限空间”)。

三、整治提升重点内容

围绕有限空间作业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开展五大提升行动。

(一)开展风险辨识大提升行动

1.排查摸底。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由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全面排查。各村(社区)负责全面摸排各自辖区域社会领域有限空间。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

2.辨识评估。各村(社区)、各企业单位要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与评估,明确有限空间名称、位置、类型、危险因素和风险等级等基本信息,根据危险因素种类、参数和特性,制定风险管控措施。

3.确定风险等级。有限空间风险等级分为高、中、低三类。各行业主管部门对风险等级判定有标准的,有关单位有限空间分类从其规定;无规定的,按以下标准分级: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等风险的有限空间或者存在火灾、爆炸风险,超过3人(含3人)同时作业的有限空间为高风险有限空间;存在火灾、爆炸风险,不超过3人(不含3人)同时作业的有限空间或者存在可能造成人员死亡、重伤事故等其他安全风险的有限空间为中等风险有限空间;除高、中风险以外的其他有限空间为低风险有限空间。

社会领域有限空间按照《晋城市社会领域有限空间辨识指导目录》要求进行分级。

(二)开展安全设备设施大提升行动

4.规范设置警示标识。各村(社区)、企业单位要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具备条件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各村(社区)要对每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明确具体包保责任人和安全负责人,并在公示栏长期进行公示。

5.完善有效隔离设施。各有关单位要在地面敞开的污水池等池边、临边,修筑防护栏杆;对地下封闭或半封闭的有限空间,设立“透气盖板”或上锁等物理隔离措施;有条件的有限空间作业区域,增设门禁、声光报警、电子围栏、电子锁、视频监控装置,实施可视化、封闭化管理。

6.严格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有关单位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装备以及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并且装备数量能够满足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实际需要。

7.加强高风险环境作业人员防护装备的配备。有限空间存在易燃易爆风险的,有关单位要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和工作鞋、防爆型低压灯具和防爆工具;在垂直区域有限空间内作业的,要配备安全带、救生绳、救援三脚架;在排污管道、隧道、涵洞、电缆沟等因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内作业的,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隔离式空气呼吸防护用品。

8.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等组织)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设施,无偿供群众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使用。

(三)开展作业规范大提升行动

9.强化作业审批。有关单位进行高风险、中等级风险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编制详实的作业方案,明确现场人员职责、安全措施、操作流程等,并经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人员进行审批。其他有限空间作业也要明确相应的审批责任人。未经审核和批准的有限空间作业,一律不得实施。

10.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基本要求。有关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配齐配全作业所需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等设备设施。作业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监护,持续开展气体浓度检测并进行通风,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11.严禁无监护措施作业。有关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必须全过程组织指挥,监护人员必须监督作业方案执行并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离岗,一旦发现有人员身体不适等情形,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全部人员。

12.严格现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关单位有限空间现场作业要严格执行本行业领域的标准规范。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尚无明确规定的,按照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制定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执行。

13.加强发包监管。有关单位将有限空间作业依法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与承包单位在合同或者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单位对其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并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承包单位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4.社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要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有条件的可以参考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管控风险。发生事故时,科学组织现场处置,禁止盲目施救,并及时拨打“119”“120”电话报警或向其他专业救援力量求救。

(四)开展专项教育培训大提升行动

15.组织专项培训。有关单位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全员专题安全培训,重点对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如实记录,未经培训合格不得参与有限空间作业。

16.强化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有关单位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要将其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17.各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要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接受事故警示教育,具备基本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知识和必要的安全技能。

(五)开展应急救援能力大提升行动

18.开展针对性实战演练。有关单位必须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方案,落实现场处置措施。具有季节性特点或者特殊规律的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在作业前开展一次针对性应急救援处置实战演练,检验现场处置方案的实效性。

19.严禁盲目施救。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应急装备,设置警示标志。一旦发生险情,要按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应急处置,严禁不佩戴任何防护装置进入有限空间施救,严防外来人员进入作业区域,防止伤亡扩大。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5月10日)

各村(社区)、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本次整治提升行动,并通过各种网络平台、新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报道本次行动,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进企业、乡村、到农户,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10日至6月10日)

各村(社区)、企业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基本情况,建立监管台账,确保每处有限空间归口一个统计渠道,无一遗漏,将每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纳入监管范围。

1.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全方位、无死角地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排查,辨识风险,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2.各村(社区)对辖区内所有社会领域有限空间进行排查,建立管理台账,统计汇总形成摸底表。

3.办事处安监站汇总统计辖区内社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数量,形成摸底表。

(三)培训教育阶段(5月10日至6月10日)

1.办事处组织对各村(社区)、企业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重点解读《晋城市社会领域有限空间辨识指导目录》、《晋城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限空间安全知识。

2.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全员专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对作业审批人、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5月10日至7月31日)

1.组织全面隐患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单位要逐条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认真自查自改,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行业管理部门和办事处,严格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2.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提高现场处置方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妥善处置事故的能力。

3.开展帮扶指导。上级各行业部门对重点企业单位开展帮扶,办事处对各村(社区)开展帮扶,帮助培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明白人”,提升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督导检查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

办事处对辖区内社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开展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严格执行清单化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逐一挂单销号,形成闭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和反复性,增强抓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安全生产攻坚治本三年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有限空间整治提升行动。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村(社区)、企业单位要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对所有社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确保整治提升行动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有限空间作业整治提升行动不重视、组织不力、工作进展缓慢、信息报送不及时的村(社区)、企业单位,办事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生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进行事故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按照整治提升行动要求,厘清责任,明确报送渠道,避免数据重复和遗漏。各村(社区)、各企业单位于5月31日前向办事处安监站报送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和作业场所统计表(附件1、附件2);11月1日前报送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总结,包括动员部署情况、排查摸底情况、责任落实情况、教育培训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取得的效果等情况。

联系电话:5233130

邮  箱:13935625222@139.com

附件:1.有限空间管理台账.docx

2.社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统计表.docx

3.晋城市社会领域常见的有限空间辨识指导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