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平市财政局(高财农〔2024〕60号发)及《高平市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高农发〔2024〕30号)文件精神,对通过验收的实施主体每亩补助60元(中央和本级财政各补助30元)。依据各乡(镇、办事处)上报初验情况及市农业农村局验收情况,拟对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第一批)补助资金进行拨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
联 系 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0356—5241030
附件: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补助资金(第一批)拨付表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