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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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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6年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6-29 发布机构: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6年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

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

通  知


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联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提供农机作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经省市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安排,今年我市将实施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项目补助资金25万元。主要用于农机生产信息数字化管理能力提升、农机具维修能力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改善。

一、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农机生产信息数字化管理能力提升

1.建设内容。配备农机辅助驾驶设备、作业监控终端、小型农业气象站;支持农机作业信息数字化管理的数据传输和技术运维。

2.建设要求。配备监测终端不少于5台,初步实现人员管理、机具管理、土地信息、作业信息、气象监测信息数字化管理。确保新增与存量终端设备实现农机作业信息数字化管理,数据互联互通。

(二)农机具维修能力提升

1.建设内容。新建或升级改造农机维修作业场地,配齐专业维修检测设备。

2.建设要求。维修车间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配备维修设备、检测仪、专用工具柜、消防及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用地合法,位置合理,工程质量合格,满足农机日常保养、常规维修、故障检测作业需求。

(三)基础设施条件改善

1.建设内容。新建或改扩建农机机库棚、配套建设小型粮食仓储设施等基础硬件。

2.建设要求。机库棚、仓储设施具备通风、防潮、防鼠、防火功能;建设用地合法、位置合理、工程质量合格,满足日常机具存放、粮食收纳经营服务需求。

二、报名(遴选)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证照齐全有效,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具管理、档案管理、作业服务标准等内部制度健全,规范运营2年以上。

2.拥有合法合规、权属清晰、符合规划的固定经营场所及项目建设用地,能够保障新建、改扩建基础设施长期稳定运营。

3.拥有各类农业机械原值不低于200万元,具备耕、种、管、收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年作业服务面积不低于1.5万亩次。

4.近3年在承担各级农业农村、农机化发展项目中无不良记录、无违规违纪、无重大安全事故,法定代表人及主体征信记录良好。

5.统筹项目布局与资金使用效益,原则上择优遴选未实施同类省级及以上农机专项试点项目的主体,避免项目重复布局、财政资金重复投入。

6.尊重实施主体意愿,优先遴选承担2026年山西省区域农业(农机)应急救灾中心试点建设任务的主体,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与资金重复投入。

有意向实施该项目的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可在2026年7月3日(报名截止时间7月3日)前向高平市农业农村局社会化服务管理站提出书面申请,报名时需提交上述(遴选条件)相关印证资料。

注:若仅有1个经营主体报名申请,经本单位审核,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可直接拟定为项目实施主体并进行公示;报名2个及以上经营主体时,将通过组织专家评审选定并公示。

联系人:闫观玲   电话: 18536125559


附件:申请资料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