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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马村镇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61/2023-0020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马村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5日
标      题: 马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镇2023年冬季居民取暖清洁煤球供应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马政发〔2023〕3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5日

马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镇2023年冬季居民取暖清洁煤球供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15 发布机构: 马村镇人民政府

马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全镇2023年冬季居民取暖清洁煤球

供应工作的通知


  

马政发〔2023〕32号


各村、各煤矿、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环境空气质量,建立完善居民取暖清洁煤球供应机制,保障全镇居民冬季清洁取暖,现就我镇2023年冬季居民取暖清洁煤球供应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牵头、财政补贴、煤矿让利、定点生产、配送到村”的原则,由镇企办、镇安监站、镇市场监管所、镇环保办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共同参与,确保圆满完成全镇居民冬季取暖清洁煤球生产和供应任务。

二、供应范围

全镇未实现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供暖工程的居民用户。

三、供应标准及价格

型煤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GB34170-2017)规定,其中硫份(St,d)≤0.5%。

符合供应范围内的居民户,可享受 0.5 元/块的政府补贴价格,补贴价格与成本价格差额由市财政和煤矿企业承担。

四、供应数量

1.未享受任何清洁供暖政策的居民户,按每户每天 8 块清洁煤球、一个采暖季 135 天(四个半月)计算,可限购政府补贴清洁煤球1080块。

2.采暖季期间,凡因家庭房屋面积大、人口多等因素需多购买煤球的,居民户可到生产过程、煤球质量等符合环保要求的煤球厂自行购买。

五、供应企业

为保证清洁煤球质量,按时圆满完成清洁煤球供应任务,供应清洁煤球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煤球生产所用原煤必须是优质3#煤,且原料充足;

2.煤球产品必须符合供应标准要求,产能达到5万块/日以上;

3.煤球必须运输到村,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4.必须有环评报告,各项设备、设施、措施须按环评落实到位。

市政府补贴供应我镇清洁煤球定点生产企业为生产3#煤的前和煤业下属的国有煤球厂。

六、供应程序

(一)供应时间

补贴供应优质煤球供应工作从2023年6月15日开始到10月30日结束,居民户交款时间截止到9月30日;煤矿发放的福利清洁煤球从2023年6月底开始到10月底结束。

(二)配送方式

由镇政府与煤球加工企业协调对接,安排加工企业将清洁煤球配送到村。由于工作量大,人员聚集,各村主干要高度重视,确保车辆、人身安全,组织专门人员,有序分发到户。

(三)结算方式

各村将收缴的煤球款及时打入指定账户(公司名称: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开户行及账号:高平市农商银行原村支行10002101200000001030,行号:402168300383),每周五将购买优质清洁煤球居民户明细表及回单,经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镇政府,待汇总后经镇主要领导签字报市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和煤球加工企业后统一发放。明细表中应注明购买人所在村、户主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数量、金额等(详见附件2)。每月25日前,各村将已供应煤球的居民户明细表在村内进行公示拍照。

七、严格管控

1.镇环保办、市场监管所、电管站及各村按照网格化要求,对全镇所有煤球厂或型煤厂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煤球厂或型煤厂有使用劣质煤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倒查供煤源头。对已取缔煤球厂死灰复燃严厉打击,追究所在村领导责任。各村严禁劣质低价煤球上村买卖,及时制止和举报,凡发现居民户使用劣质煤及煤制品的停止其享受清洁煤球供应资格。

2.由镇环保办牵头,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参与对各村禁用劣质煤球情况进行督查,实现各村辖区零使用劣质煤球,每个网格内如发现1起违法使用劣质煤行为,对村支书、主任诫勉谈话,发现3起启动问责,出现3起以上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八、职责分工

1.镇企业办统筹协调优质清洁煤球供应工作,具体负责各村优质清洁煤球的统计、汇总,协调安排煤球供应企业的生产和煤球配送工作;查处煤矿、洗(选)煤(矸)厂、煤炭经销企业向民用市场销售劣质煤(炭)和煤泥等工作。

2.镇环保办负责查处违法使用劣质煤球行为,对煤球生产企业环保达标开展常态化检查工作。

3.镇市场监管所负责供应价格的监管、型煤产品的发布,加强全镇所有型煤生产企业原料及产品质量检验等工作,查处加工企业生产劣质煤球(型煤)行为。

4.各村负责本辖区内清洁煤球供应的监督、煤球的组织分发工作,并做好宣传、协调、统计、收款上报等工作,同时加强本区域内使用劣质煤球(型煤)、散煤的监管工作。

5.镇纪委负责对各村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每周一通报。


2023年5月15日    

附件:附件1

附件:附件2